电话:400-614-5669
关闭
各市级: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公招

四川省自贡市面向全国常年引进储备高端人才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>>

2023-04-25

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要求,扎实推进新时代川南渝西创新人才聚集地建设,集聚一批急需紧缺高端人才来我市干事创业,助力我市产业发展,为实施“四大战略”、建设“两市两城”,我们拟启动高端人才引进储备工作,围绕我市当前重点企业、重点产业、重点项目常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。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。

一、引进原则

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按照“公开、公正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实行自愿报名、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。

二、引进对象

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(应、往届均可);高级职称人员;特殊技能本领人才,经认定后将不唯学历和职称。

三、引进对象基本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;

2.符合原国家人事部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;

3.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
4.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(应、往届均可):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(不含40岁,以提交报名表时间计算),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(不含35岁,以提交报名表时间计算),对有高级职称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博士、硕士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。

5.理论功底深厚,专业知识扎实,作风严谨,具有较强的学习钻研能力和实践运用能力。

6.应届毕业生博士、硕士学历、学位证书获取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7月1日前,其中留学回国博士、硕士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。
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

1.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;

2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
3.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(聘)用资格的;

4.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;

5.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;

6.按照有关规定,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;

7.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(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);

8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
9.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。

四、专业要求

金融、科技、对外开放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装备制造、精细化工、通用航空、无人机、生物医药、信息与通信、云计算、电子商务、文化旅游、国际物流、城乡规划建设、交通运输、城际高铁、农业农村、宏观经济等方面符合自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。

五、岗位安排

自贡市、区县相关单位,其中引进作为市、区县储备中心储备的人才,按规定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安排到机关、企业挂任领导职务或中高层管理职务,挂职结束后,人才可选择留在企业或者流动到对口行业事业单位工作;由市委人才办推荐到对口行业事业单位的应聘人员,主要依据应聘者就业意愿和单位用人需求,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考核招聘组织面谈面试,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聘用为事业人员,最大限度为引进人才提供发挥专业特长的平台。

六、引进程序

(一)投递报名表。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、意愿及适合岗位,将报名表(见附件)电子文档及学历、学位(应届毕业生暂提供就业推荐表)、职称、获奖证书等原件的扫描文档,直接向自贡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邮箱投递。

(二)审核材料。收到报名表后,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(市委人才办)、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自贡市、区县相关单位,根据自贡市引进储备人才和工作需要、应聘者就业意愿和自身条件进行审核筛选。经复核,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,由自贡市、区县相关单位通知本人在面试时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,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参加综合测试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,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资格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
(三)综合测试。综合测试采取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,全方位、多维度对应聘者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试。

(四)体检及政审考察。参照国家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,由各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费用个人自理,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,并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安排一次递补,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安排递补。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,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,不再安排递补人员。

(五)公示。经综合测试、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后的拟引进人员,由各单位按程序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,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考生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,不再安排递补人员。

(六)办理聘用手续。公示无异议的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聘用合同。

七、待遇

引进储备的高端人才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。在自贡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。挂职期间,执行事业单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政策(基本工资、津补贴和绩效工资由市高端人才储备中心发放,差旅费等其他待遇由挂职单位发放)。引进的人才,按照《自贡市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十条政策措施(试行)》享受购房补贴、安家补助、生活补贴、入住人才公寓等相关优惠政策。

八、组织实施

由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(市委人才办)会同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。

联系方式:自贡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0813—2207402,电子邮箱:zgrcb2402900@126.com,地址: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222号。

九、相关事项提示

与原发布公告不一致的,以本次公告为准。

附件:自贡市面向全国常年引进储备高端人才报名表

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

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3年4月23日


微信扫码进入手机端
手机浏览

Copyright @ 2018-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江苏华英汇人力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苏ICP备17056320号-4

地址: EMAIL:29059245@qq.com

重点城市全国城市

用微信扫一扫